关于做好2019年各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9 点击数: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12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1949

关于做好2019年各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9年我校分别有国家级48项(2017年立项两年期)、市级44(其中:2017年两年期项目36项;2018年期项目8)、校级 153项(2018年立项一年期,其中含36项自筹项目,格力专项14项)即将进入结题阶段。现将有关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1. 结题时间要求:2019520日-524

2. 结题答辩要求:请于524前组织完成本学院大创项目的公开答辩,在此基础上,按50%的比例择优推荐好的国家级、市级项目参加学校公开答辩会。学校结题答辩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 每个项目结题时,应填写天津商业XX级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申请表,同时提交完整的结项材料,结项材料主要包括:封面(学校统一印制)、内封、结题验收申请表、立项通知书、项目申报书、项目开题报告、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研究报告、主要成果统计表、发表论文及佐证材料、成果影响证明材料、其他重要附件、项目成绩单、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超过30%),同时提交一定形式的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设计图纸、调查报告、仪器装置、开发的软件或系统、专利申请或授权书、竞赛获奖等,最好能附有应用前景评价。

结项材料一律按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顺序见附件1-3527日前将结项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528-29日教务处审核后,由学院通知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于530-31登录“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211.81.31.19)完成网络提交,待教委审批。

4. 申请结题的项目需经学校大创计划项目领导组审核后方可结题。

5. 对于未能按期完成结题的项目,将被取消相应的资助经费,同时取消其项目资格。

6. 项目结题后,根据项目成果与专业教学计划的相关程度,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项目组的学生可分别获得相应的综合素质学分,以及可取代实验、课程设计、实习等的实践学分。以上两类学分不能同时获得。获得实践学分需由学院大创计划工作小组初审,报教务处审定。

7. 结题后的项目由指导教师、学院教学副院长等签署该项目的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绩单,汇总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录入成绩。

8. 要求以项目成果取代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天津商业大学大创计划项目成果取代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申请表,经学院工作小组初审后,由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9.凡公开发表的论文一律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8版)》所列期刊为主,同时须在期刊注明:天津商业大学XX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基金项目并注明项目编号。

请相关学院认真做好各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项、总结工作,同时提交学院大创计划项目书面工作总结。

附件:

1. 天津商业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模板;

2. 天津商业大学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模板;

3. 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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