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级、市级“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11 点击数: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13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19411

关于做好2019国家级、市级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为了确保各级大创计划项目顺利完成,同时做好相应的监督审查工作,照《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商大[2017] 92)的要求,学校决定于2019513-531日完成各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验收结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参考指标。现将中期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获批的二年期市级、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

二、检查程序

1、项目自查(513日~517)。项目组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天津商业大学XX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2,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中所涉及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成员批准经费等内容均以教育部网站及天津教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计划平台http://211.81.31.19/)上发布项目信息为准,请认真核对后填写;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中期完成情况综合性工作总结

2、学院组织检查(520日~524)。相关学院要认真开展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组织院指导小组院专家指导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并作出评价。学院须在《中期检查报告》中填写意见并盖公章,并与524日前连同电子版一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学校组织检查(527日~529)。学校将组织专家审阅《中期检查报告》等材料,进行项目抽查。中期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公布中期检查结果。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项目组负责人需在指定时间内登陆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传相关中期检查材料(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学校将拨付剩余50%的经费支持项目继续实施。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

三、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收获、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项目研究下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四、有关要求

1. 各项目原则上按立项时制定的方案认真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改动。研究设计和方案若有重大修改的,须经所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

2.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1)未按照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的;

2)研究工作因故停止的;

3)没有任何阶段性成果或未取得任何研究进展的;

4)中期检查材料不交或逾期上交的。

3.各项目负责人在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时,请务必注明“20XX年国家级(或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4. 各项目小组需认真整理项目开展的支撑材料,主要内容有: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深入社会调研时被调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分析数据、发表的论文(含录用通知)、专利、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项目日志、成员的心得体会等,并将上述材料一并提交给所在院。(说明:希望各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务必注意收集以上支撑材料。本次不作为必须提交的材料,但是最后项目结项时必须提交,并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指标。

5.各学院汇总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的《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两份)及有关证明材料,连同学院中期检查总结报告于52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管理科(联系电话:26675761)。

请各学院继续加强对 各级大创项目的指导与管理,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质量,如期完成,为日后优秀大创项目高质量转化毕业设计(论文)“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挑战杯”等高水平学科竞赛及参加全国大创计划年会交流打下良好的基础。

 附件: 1. 《天津商业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报告》;

        2. 《天津商业大学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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