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期间严格执行“七严禁” 文明祭扫的倡导书

作者: 时间:2019-04-04 点击数:


各部门: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做好学院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推动学院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杜绝各种封建迷信、奢侈浪费行为,崇尚廉洁、文明、节俭、有序、绿色的祭扫新风,根据市纪委、校纪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七严禁”纪律要求,令行禁止不触“红线”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规守纪,破除祭扫陋习。

一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是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

三是严禁用公款进行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游览、吃喝、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是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五是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以及吹拉弹唱等追求低级趣味的活动;

六是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七是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内道路、居民社区、景观区、公园等公共场地焚烧冥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二、压实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强化教育监督管理

各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把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与持续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任务相结合、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结合,加强教育防范,深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引领全校形成文明祭扫的良好风尚。

三、严格监督执纪,以零容忍态度追责问责

学院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密切关注规避重要节点、“错峰违纪”苗头倾向,对顶风违纪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党委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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