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本科生于2020年6月5日开始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2020年6月3日前,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与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依次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做出带有评价等级的评语,提出明确的是否同意参加答辩的意见。对不同意参加答辩的学生,学院限期完成修改。修改合格后,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文本等相关档案材料。
(二)2020年6月3日前,学院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三)2020年6月13日前,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并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核前不得公布。
(四)2020年6月14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封面信息核对工作。
(五)2020年6月14日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文本等档案材料进行修改,并上传至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全程管理系统”(网址:http://gd.tjcu.edu.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材料上传后不得更改。
(六)2020年6月14日前,学院提交并公布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七)2020年6月16日前,学院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
(八)2020年6月26日前,学院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电子版)。工作总结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整体情况概述。包括应毕业的学生总数、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总数、参加答辩的学生总数、延期答辩学生总数、指导教师总数、毕业设计选题总数和毕业论文选题总数等。
2.具体工作情况。包括工作的亮点和特色、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各级“大创计划”项目及高水平学科竞赛结合的情况、开展遵守学术规范讲座和学术道德与诚信教育情况和目前存在的问题。
3.填写“天津商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调查表”(附件1)。
(九)依据《天津商业大学毕业年级本科生复课开学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学生受疫情影响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不能按上述时间安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或答辩工作的,可延期进行。延期答辩仍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再进行延期,随下一年级学生进行答辩。2020年7月13日前,学院完成延期答辩。2020年7月14日前,学院完成延期答辩的成绩提交和材料归档工作并提交工作总结。
二、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
为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工作部署,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除学院推荐评审“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外)的文本等主要档案材料采用电子档案进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填写“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基本信息表)并进行签名(电子签名方法见附件3)。
(二)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基本信息表进行审查并指导学生进行修改。基本信息表修改完毕后,指导教师打印、签名并报所在学院汇总。有条件的学院应一并保存基本信息表的电子档案。
(三)学生按照“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档案管理清单”(附件4,以下简称清单)的要求整理电子档案材料。
(四)2020年6月14日前,学生根据清单要求,将档案材料上传至管理系统。
(五)教务处统一下载管理系统内的全部电子档案材料,发学院存档。
(六)学院按照《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要求整理学生的指导过程记录表、答辩资格审查表、答辩记录表、答辩成绩评定表和基本信息表等纸质档案材料,以学生为单位放入单独的档案袋存档。
(七)对于推荐评审“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除按上述要求保存其电子档案外,还应按照《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要求,保存其全部纸质档案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答辩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切实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各项相关工作,确保2020届本科生如期毕业。
(二)各学院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工作。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督促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工作。重复率不符合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不能参加论文(设计)答辩。另一方面,要要求指导教师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格式与写作规范的审查,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规范性。
(三)各学院要加强答辩过程管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结合2020届本科生学习条件,妥善制定线上、线下答辩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好答辩工作。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和答辩小组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确保线上、线下答辩工作实质等效,确保答辩程序完整,确保成绩真实可信。
(四)各学院要落实答辩期间院级督导监控职责,接受校级督导巡视监督。
(五)各学院要加强与2020届本科生的联系。对于因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答辩的学生,学院要依据“一生一策”的原则为其组织延期答辩。